项目简介
为罕见病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医疗援助方式,促进我国罕见病医疗保障多方共付模式的建立,解除罕见病患者的生命危机与病痛,为我国罕见病医疗事业的科学发展与全面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资助对象
因经济困难,无法承担后续长期治疗费用的罕见病患者,确诊疾病属于附件1疾病目录清单内容。
资助类型
申请人由国家卫生与健康委员会认定的全国罕见病诊疗协作网医院(或各省份增补后的省级罕见病诊疗协作网医院)及权威三甲医院明确诊断,且出具诊断证明。
援助方案
(完全自费患者)自费药物治疗后,提交申请资料(疾病诊断证明、医学材料等)料经项目办公室审核通过,可以获得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经济补助;
患者(享有医保等报销患者)治疗药物经报销后,提交申请资料(疾病诊断证明、医学材料等)经项目办公室审核通过后,可以获得根据其自付金额按比例计算的经济补助。
终止援助条件
1)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/父母自愿退出项目;
2)患者死亡;
3)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提供任何虚假信息;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拒绝接受项目监查;
4)因不可抗力或因特殊原因必须停止项目;
5)资金发放完毕则项目自动结束。
法律声明
1)所有治疗都有可能有风险。由于本项目是一项患者补助项目,不会对医生的诊治及处方行为产生影响,医生根据患者疾病情况和治疗常规对患者进行治疗。
2)对于患者的个人信息及医学资料(" 患者信息和资料 "),本项目将严格保密,不会用于任何商业用途,仅限于项目的管理、执行和审计。患者信息和资料将由主办方或项目委托执行单位保留,除卫生监管部门审查监督外或应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之外,不会披露给其他第三方。
3)本项目为自愿申请形式。
4)本项目的解释权归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所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