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9、基⾦会公开的基本信息包括什么?

来源:致诚社会组织

答:根据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》慈善组织应当公开以下信息:

(⼀)经民政部门核准的章程;

(⼆)决策、执⾏、监督机构成员信息;
(三)下设的办事机构、分⽀机构、代表机构、专项基金和其他机构的名称、设立时间、存续情况、 业务范围或者主要职能;
(四)发起⼈、主要捐赠人、管理人员、被投资⽅以及与慈善组织存在控制、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关系的个人或者组织(以下简称重要关联方);
(五)本组织的联系人、联系方式,以本组织名义开通的门户网站、官方微博、官方微信或者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平台;
(六)本组织的信息公开制度、项目管理制度、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。另外对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,还应公开:
(一)按年度公开在本组织领取报酬从高到低排序前五位人员的报酬金额;
(二)本组织出国(境)经费、⻋辆购置及运行费用、招待费⽤、差旅费⽤的标准。
本文系转载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侵权,请联系我们。